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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缴纳2011年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28 10:41:53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浙江省燃气具行业协会

 

关于缴纳2011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2011年会费收缴工作已正式开始,请贵单位在发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2011年会费汇至协会财务。

 根据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收取办法”,会费收取标准为:理事长单位10万元/年;副理事长单位2万元/年;理事单位1万元/年;会员单位2000/年。如资金困难,可向秘书长申请,缓交会费,保留会籍。

 

 缴纳会费可由银行电汇:

 

单位名称:浙江省燃气具行业协会

    号:19000901040004458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学院路支行

协会秘书处地址:杭州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103

电话、传真:0571――85786001           邮编:310006

 

协会收到款后,即以快递方式将发票寄出。

   

浙江省燃气具行业协会

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