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燃气具行业协会
关于缴纳2011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2011年会费收缴工作已正式开始,请贵单位在发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2011年会费汇至协会财务。
根据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收取办法”,会费收取标准为:理事长单位10万元/年;副理事长单位2万元/年;理事单位1万元/年;会员单位2000元/年。如资金困难,可向秘书长申请,缓交会费,保留会籍。
单位名称:浙江省燃气具行业协会
帐 号:19000901040004458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学院路支行
协会秘书处地址:杭州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103室
电话、传真:0571――85786001 邮编:310006
协会收到款后,即以快递方式将发票寄出。
浙江省燃气具行业协会
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