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燃厨协会[2018] 30号
各会员单位:
2018年会费开始收缴,请还未缴纳2018年会费的单位,接通知后请及时交纳。根据协会第二届五次理事会通过的会费收取标准和协会会费收取办法,现把会费标准列具如下:会员单位3000元/年,理事单位1万元/年(包括商用厨具分会副会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3万元/年,理事长单位10万元/年。
贵单位为本协会理事单位。
缴纳会费可由银行电汇,协会收到款后,即以快递方式将发票寄出。
单位名称: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
账 号:1900090104000445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学院路支行
联 系 人:吉辉
电话、传真:0571-85786002/0571-85786001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