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燃厨协会[2019]3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单位申报的标准项目经立项审查会专家评审,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同时下达协会2019年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按协会团体标准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确保先进性和适用性,并按规定期限完成标准研制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叶静
电 话:0571-85125273
邮 箱:zrqjhz@163.com
附件1: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2019年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
2019年1月22日